质量服务内容—产品的三包服务政策
为维护售出产品的质量和服务的均一性,提高品牌和公司形象,让顾客买得放心,凡在大风范任何一家专卖店购买任何一件大风范自身生产的产品,都有权享受大风范提供的三包服务。
家具产品“三包”期限为一年,玻璃镜子发生霉点和雾光的为六个月,发生活性虫蛀的为二年。家具商品原则上以修为主。“三包”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。
包修范围
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具行业标准QB/T1951-1952-94,凡属B类缺陷的均属包修范围。
包换范围
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具行业标准QB/T1951-1952-94,凡属A类缺陷包换,同一缺陷经两次修理无法达到质量标准的包换。包换产品包修期延长半年,定制产品除外。
包退范围
在包修期限内,同一缺陷经两次修理、调换后仍无法达到质量标准的或十五天之内不能调换的,被认定不合格的,消费者要求退货的产品包退。
在“三包”有效期内,应上门提供“三包”服务。家具产品“三包”期间免收费用(包括材料费、工时费和运输费),双方约定除外。
消费者应当以书面投诉为准。专卖店收到消费者书面投诉后七天内给予答复,应当按照“认受理、认答复”的原则,在答复后的十五天内给予解决。
属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实行“三包”,但可以实行收费管理。
一)、消费者因使用、维护、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;
二)、自行拆动造成损坏的;
三)、无“三包”凭证及有效发票的;
四)、“三包”赁证型号与修理产品型号不符合或者涂改的;
五)、超过“三包”期限的;
六)、因不可抗拒力造成损坏的。
在“三包”有效期内,双方对于换、退另有约定的,对已使用过的家具收取折旧费,折旧费按最高不超过成交额的0.1%日收取。折旧费计算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。
消费者因家具“三包”问题与生产者、销售者发生权益争议时,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。
一)、与生产者、销售者协商和解;
二)、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;
三)、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诉;
四)、根据与生产者、销售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;
五)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本规则适用于甲方公司生产的各类家具、家居及定制家具产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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